
bsp; 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互转原则上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具体程序如为学生申请,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向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五条要求的相应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济南市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互转申请表》并签字。学校核准,转入学校依据《山东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互转实施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空余学位情况,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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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6: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