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下架、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总局将加强抽查结果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并视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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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5:31:56